医疗费用支付迎来重大调整?医疗护理薪酬将迎来怎样的变化?

近日,福建省四部门发布关于深化福建省公立医院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医护人员的薪酬调整给出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医护人员的薪酬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完善整体薪酬管理。

(一)完善层级决策机制。对于全国各地的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行业特点和医院财务状况,协调不同类别、不同档次医院的发展、公益目标的实现、成本控制、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调整不同的职能定位,完善薪酬总额的核定方法,完善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科学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

(二)完善扶持措施。既有区域医疗中心的科研、教学、建设任务,也有重点公立医院、社会责任感强、社会管理能力强的公立医院、社会管理能力强的公立医院、特色强的中医医院。医院参与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根据其承担任务的工作量和风险程度,一次性增加工资总额,不计入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医务人员多点执业领取报酬,兼职教学活动从聘用单位领取报酬,教师教学津贴,在基层医疗机构(含远程诊疗服务)服务的医学会内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报酬总额管理。

(三)实施人才激励政策。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时,可参照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薪酬要求总额单独列出,不计入薪酬总额。在医院工资总额中,除核定的工资总额外,其余均以现金奖励形式发放。

(4)建立动态附加机制。各地区可按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费用,并按规定提取资金。根据“两证”要求,工资总额可以合理增加,不计入核定基数。特别是按照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相关规定。

完善内部薪酬体系;

(五)扩大所有制内部分配。公立医院可以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也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其他更有效的分配方式。可以探索年薪制、约定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逐步扩大全员目标年薪制的实施范围。到2025年,力争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自主设置反映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功能。

(6)优化薪酬分配模式。因材施教,因材施教,因材施教,合理把握医生(医疗技术)团队、护士、行政后勤团队薪酬总额的比例。要综合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人员的薪酬分配关系,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密切相关的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合理缩小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逐步建立以岗位职责、知识价值为主的薪酬体系,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聚焦稳定收入和对医务人员的有效激励,适当提高固定薪酬份额,进一步发挥其保障作用,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

(七)合理考虑差额平衡。在内部分配上,要充分体现医、护、技、医、管的岗位差异,兼顾各部门之间的平衡,风险和强度高,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取得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结合实际情况,要向人民急需、专业人才缺乏的职业倾斜,努力建设儿科、妇产科、急诊科、传染科、综合科、精神科等综合性医院。公立中医医院的内部配置,重点应放在采用中医技术的科室和个人。合理提高青年医生工资水平。综合考虑编外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工资和待遇。

(八)完善内部分配程序。公立医院制定的薪酬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向单位公开,报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备案。公立医院对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如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认定条件,并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披露其具体对象和分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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