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医疗器械广告被曝光 违法药品广告待严处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骨痛消贴(广告中标示名称:仙草骨痛贴)”等5种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内容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为加大对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发布秩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对上述违法广告的医疗器械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现将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予以曝光。同时,提醒消费者: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曝光的5种医疗器械广告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1.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痛消贴(广告中标示名称:仙草骨痛贴)”,该产品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股骨头坏死、骨坏死、老年性退行性关节炎、颈椎病、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骨刺)、骨折、坐骨神经痛、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乳腺增生、痛经、脉管炎、静脉曲张、无名肿痛、肿瘤后期引起的疼痛”。该产品2011年1月7日已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仍然发布严重虚假广告,广告宣称“不论病情多严重,只需贴敷几次,就能立竿见影,几乎百发百中,根本无需吃药打针做手术,轻轻松松治好多年的老骨病”等。

2吉林邦安宝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效单体银前列腺炎抗菌凝胶(广告中标示名称:安列高效单体银)”,该产品批准的适用范围为“用于治疗慢性前列腺炎(非特异性)引发的尿频、尿痛、尿等待、尿不尽、腰膝酸痛、会阴部局部坠胀等症状”。广告宣称“中科院最新研究成果,4大保证急救前列腺;当天见效,7天畅通腺体,一个月治好前列腺炎,增生不复发”等。

3.石家庄军威医疗保健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便携式腰椎支撑牵引理疗康复器(广告中标示名称:‘益身轻’腰椎间盘突出症治疗器)”,该产品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引起的腰腿痛、肢体麻木、活动功能障碍等症,并可用于腰部软组织损伤的支撑保护”。广告宣称“益身轻治好人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总有效率非常高;使用当天,腰腿不痛不麻了;使用末期,就像没得过腰突病一样”等。

4.天水魏氏彤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魏氏磁疗骨痛贴(广告中标示名称:魏氏骨痛贴)”,该产品批准的适用范围为“骨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颈椎病、骨质增生、肩周炎、腰腿痛、手脚麻木、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广告宣称“一贴出青紫,再贴骨病消;1周改善酸麻胀僵痛,2-3疗程拔净骨毒,骨病自愈”等。

5.昆山市宝康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穴位贴(商品名:前列贴)”,该产品批准的适用范围为“用于前列腺炎穴位敷贴辅助治疗”。广告宣称“轻松一贴,前列腺肥大基本好转了;前列奇贴,一贴显威力;尿肾同治,内外双修,很快可治前列顽疾”等。

近4万条违法药品广告被查处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013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674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828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34条次。

对未经审查和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37个,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19个。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76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本期公告汇总中对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鼻炎膏”、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生产的药品“罗珍胶囊”、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红活血胶囊”、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肺十八味丸、沙参止咳汤散(广告中标示名称:丹神定喘)”、吉林中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黄养阴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五七胶囊)”、湖北中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聚能离子穴位贴(广告中标示名称:霍一手灵儿贴)”、白山茂竹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清凉膜(广告中标示名称:姜老太鼻康膜)”、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白马寺痛消贴”等8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进行了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文章由福冠堂新特药在线(www.fuguantang.com)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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