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很多人逃离疫情控制区?疫情期间私逃有什么影响?

11月8日,四川成都。高新园区中心已关闭,核酸检测正在进行中。几名男女手拉手从绿化带逃出封锁区。8月8日,环球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有过可疑病例,很多人确实在被封控后逃离。警方表示,警方目前正在调查,逃犯尚未确定。疫情期间,一旦发现自己被感染,普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配合治疗。但是最近国内有很多新闻报道,一些疑似感染者不仅不配合治疗,还试图逃跑。法律顾问提醒,任何人怀疑感染者隐瞒病情外出,造成他人隔离或感染,均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经调查,他因不配合诊治,私自逃跑,后来不得不求助警方诊治。对于逃逸患者来说,如果出现在公共交通、商场或社区,都是重大隐患。如果他们被确诊,他们的接触者应该被隔离。

在这次疫情中,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日前,“两个”部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新型冠状病毒中影响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意见》,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中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确诊患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的病原携带者,不得离开隔离治疗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离开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一个人的逃跑会带来更多的感染。隐瞒行程,私自逃跑,已经违法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才是最正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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