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北京,供不应求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网公布了近期保障紧缺药品供应和价格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2021年以来,国家和省两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商联动机制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重点实施国家短缺药品目录和临床必需紧缺药品重点监测目录(以下简称“国家目录药品”),从四个方面持续推进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br/】全面落实短缺药品清单管理政策【/br/】在发布“国家清单药品”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国家清单药品重点监测和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强调政策措施的跟进和评估。国家医保局依托药品集中采购快速数据采集子系统,对“国家清单药品”进行自主监测。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先审批“国家目录药品”。各地积极加强上市药品保障措施。
推进短缺药品信息化管理建设【/br/】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家清单药品”批准文号数据进行标注,设立短缺药品栏目,建设短缺药品生产、供应、停产报告信息采集模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指导建立供不应求药品动态跟踪机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供不应求药品库存充足。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优化全国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报告和处置流程,对“国家清单药品”进行单独标注和统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药品流通企业数据与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数据对接,进一步将预警和应对壁垒前移。【/br/】全力以赴保障重点药品供应【/br/】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实现28个小品种药品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国家邮政局支持地方邮政企业开展邮政网点药品零售试点工作,在宁夏等15个省设立了41家“医邮合作药店”,保障社区药品供应。
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
一是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经营药品活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希姆切雷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支配地位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7亿元罚款。
此外,全面实施药品价格和招聘信用评价制度。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公示失信项目名单,组织企业提交信用承诺,上报2020年第三、四季度法院判决的医药商业贿赂案件信息,并要求相关省份核查后纳入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