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严”限制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施行

  昨天(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限抗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以安全性、有效性、细菌耐药情况和价格因素4个方面为基本原则,该文件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管理。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等级医生的开药权限。严重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吊销执业证书。

  规定发布

  医师开药资格将受限

  根据《办法》规定,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以及血常规、尿常规等实验结果,初步判定是细菌性的感染,才能够使用抗菌性的药物,而缺乏细菌感染的证据以及病毒性感染的病人就不能够使用抗菌性药物。

  资料显示,我国抗生素人均年销售量达到了138克,是美国的10倍。住院患者中,抗生素使用率达到70%,抗生素滥用情况在我国极为严重。

  《办法》将抗菌药物的使用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其中明确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同时,医师的开药资格也被严格限制,医生的等级和开药权限将一一对应。按照规定,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所有医师都有资格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则只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可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上若要应用需经过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开具。

  按照《办法》规定,如果医疗机构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违规情形包括:无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等。医师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将被取消6个月到一年的处方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职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

  本市落点

  将严查专科医院抗生素用药

  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目前,本市已启动新一轮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在盯紧大医院的同时,将重点加强对二级医院滥用抗菌药行为的治理。

  此次整顿行动首次对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作出了规范。据介绍,三级医院中,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4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市卫生局表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对老年、精神、儿童等类别科室的抗菌药物检查和整顿将比其他科室更为严格。

  记者探访

  多家药店无处方可购此类药

  按规定,金霉素等10余种含有抗生素的眼药水,8月1日起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新政”施行首日,但记者走访发现,本市多家药店内此类药品的销售仍不需要医生处方。

  在东城区同芝堂大药房,记者以眼内红肿发炎为由想购买眼药水,药房店员先向记者推荐了氧氟沙星滴眼液,后又推荐了金霉素眼药膏。当记者询问两者差别时,工作人员介绍,氧氟沙星滴眼液副作用较小,一般不会引起过敏,是目前市场上针对眼部发炎最主推的药品。对方表示该药属于处方药,需要医生处方才可购买,但当记者表示并无处方时,对方则表示亦可出售,但不能开具任何票据。而同属处方药的金霉素眼膏则既可无处方购买也可开票。

  在好得快大药房左家庄店,记者询问店员治疗扁桃体发炎的药,店员直接推荐了阿莫西林胶囊和另一种消炎药,没有要求出示医生处方。

  专家说法

  近八成感冒治疗不需使用抗生素

  北京知名三级医院专家表示,目前常见的抗菌药滥用现象,包括上呼吸道病毒感染时用抗菌药、病毒性肺炎时用抗菌药、病毒性腹泻时用抗菌药等。但实际上,导致感冒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细菌感染或病毒感染,而近八成感冒都是由病毒引起的,不需要使用抗生素治疗。

  “普通感冒只要支气管、肺部和咽喉没有感染,使用抗过敏药或者止热镇痛的药就能够痊愈”,专家表示,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控制细菌的耐药性迫在眉睫,因为抗生素的使用是一把双刃剑,在杀死部分细菌的同时会产生耐药性,而现在细菌的耐药性越来越强,有效的药物越来越少,如再不采取行动,终将面临“无药可用”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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