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人均多报4997元

内容要点

自9月1日实施以来成效渐显 特殊人群最高报销比率高达99.3%

广州大病医保制度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成效渐显,截至11月中旬,已有许多广州城乡参保居民通过医保系统记账享受了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平均额外报销达4997元。有的民政低保和重残参保人,因同步享受了城镇居民医保、大病医保待遇以及民政医疗救助,最高报销比率高达99.3%。

从明年起,学校将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为在校学生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而待遇的享受是从次年的1月1日起实现,这期间有4个月的预留时间,完全可实现参保缴费与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因学生缴费进度导致医保卡冻结的情况将不会发生。

昨天上午,广州市人社部门在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同时举办“城乡居民医保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市民有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疑问。记者昨天上午前往活动主会场——珠江新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观察到,前往咨询医保政策的群众络绎不绝。

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在活动现场透露,广州大病医保制度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成效渐显,截至11月中旬,已有243位广州城乡参保居民通过医保系统记账享受了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平均额外报销达4997元。对于已享受大病医保待遇人群的数据,据进一步介绍称,这个“243”人实指民政低保和重残参保人,已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其实已达到了600多位,不过其余人群暂未通过医保系统记账。

据介绍,广州在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的同时,还同步在医院专科病区制作针对性的参保人就医宣传栏,与医院联合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并就参保人就医及医保待遇释疑解惑等,广州开展诸多便民举措是为了让医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参保人身上,真正打通社保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焦点1 

在校学生怎缴费?

市医保局回应称,在校学生医保费实行学校代收代缴,在校学生无须自行到街道缴费。

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一并缴纳2015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2015年1月1日起,学校将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为在校学生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而待遇的享受是从次年的1月1日起实现,这期间有4个月的预留时间,完全可实现参保缴费与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因此,因学生缴费进度导致医保卡冻结的情况将不会发生。

焦点2

小孩生病再参保?

市医保局明确,除5类特殊人群外,年度中途不受理参保申请。因此,建议家长切实树立健康风险意识,及时参加社会医保,以保障小朋友的健康权益。

广州市医保局解释,此举能有效防止因病参保、无病退保等投机参保行为,能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据介绍,根据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相关规定,除5类人群外,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中途将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申请。

符合年度中途参保条件的5类特殊人群为:

1.终止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

2.新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3.新出生婴儿;

4.新迁入户人员;

5.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焦点3 新生儿怎样参保?

市医保局称,新生儿规定时间内按出生年度缴费,待遇可从出生之日追溯。

针对新生儿的医保待遇问题,市医保局特别提醒,请家长于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跨医保年度的,须缴足跨年度的医保费用。

举个例子,新生儿在2014年10月份出生,则其须按规定在出生后3个月内,足额缴纳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和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焦点4 缴费方式有哪些?

市医保局昨天再次明确,在校学生与其他城乡居民,缴费方式不同。

首先,在校学生分为大中专院校学生及非本市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本市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及非本市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本市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则随家庭到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次,广州市城镇居民中,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按要求申报扣款账户,登记当月由银行从申报账户中扣取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已参保但未申报扣款账户的参保人,可选择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进行现金缴费,同时应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款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避免因未及时缴费影响待遇正常享受;原已签约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缴费,但新年度需变更扣款银行或账号的,应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重新申报扣款账户。

第三,广州市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最后,民政救助对象,随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焦点5 什么病可享大病医保?

“大病”并非指疑难杂症,而是针对大额的医疗费用。

广州市医保局解释,大病医保所指的“大病”,并不是指所谓的疑难杂症,而是指大额的医疗费用。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到最高18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

根据已实施的广州大病医保制度的规定,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中,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支付70%。

焦点6 新政实施情况怎样?

市医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实施近三月来成效渐显,享受人员人均额外多报销近5000元。

据悉,除了大病保险平均额外报销达4997元之外,在享受到广州大病医保的参保人群中,有的民政低保和重残参保人,因同步享受了城镇居民医保、大病医保待遇以及民政医疗救助,最高报销比率高达99.3%,切切实实解决了本市困难家庭成员患病时的经济负担。

广州市医保局同时强调,随着时间延长,大病医保保障效果将越突出。按照制度的设计,由于大病医保所指的医疗费用是按全年来累积计算,这样一来,在一个居民年度内,制度运行的时间越长,保障的人群数量范围就越大,报销的比例和额度就越高,其效果就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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