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医保待遇有哪些变化?贫困家庭的缴费标准有变化吗?

湖南省发布《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以下简称《清单》)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年版)》。发布后实施。有效期为5年。

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各地不允许在基本制度框架外建立新制度,其他形式的现有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向基本制度框架转移。该列表定义了住院的支付政策。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上一年度所在市州职工平均工资的10%。各级医疗机构要适当扩大差距。原则上,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

取消贫困家庭医疗救助支付标准,按照市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低收入对象医疗救助支付标准,探索逐步取消低收入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对于政策范围内超过免赔额标准且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职工医保增加的医疗费用总支付比例不低于8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的疾病保险总支付比例不低于70%。适当扩大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差距,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大病保险缴费比例不低于60%。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领取人员的医疗救助比例不得低于70%。原则上,其他领取者的援助水平略低于最低生活津贴领取者。

该列表定义了门诊治疗的支付政策。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减轻慢性特发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对于特殊患者,清单提供了优惠政策。对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和返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缴费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缴费限额。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如低保对象和贫困家庭成员,应按规定给予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仍然很重。如有返贫风险,将按规定给予优惠扶持。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重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费费用较高的患者,将给予门诊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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