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严格监管民营医疗机构

近年来,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法律观念淡漠、医疗混乱、医疗乱象、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严重影响了我市医疗机构的形象和声誉。为此,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重在发展提升,重在依法监管,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要公开可控,营造公平有序的医疗市场环境。

一是严格监管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主体、从业人员、临床技术、医疗设备等服务要素。二是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和医院管理者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端正办院方向,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禁止发生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虚假报告和乱收费等情况,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了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三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动深入民营医疗机构,帮助其做好发展定位,宣传正面模式,树立正面形象,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帮助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四是完善民营医疗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市卫生局从法律执业、医疗质量、财务审计等方面全面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内部监管,逐步建立起准入严格、管理规范、竞争公平、依法执业的医疗服务体系。五是政策支持和规范引导。市卫生局通过扶持鼓励、规范引导、优化配置、公平竞争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发展了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的民营医疗机构,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打造诚信服务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王立波·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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