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食品安全事故后续治疗费等也由责方承担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并承担受害人治疗和后续治疗所需的全部费用。

【/h/】近日,辽宁省政府印发修订了《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个等级,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当学校、幼儿园、涉外、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中发生一般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h/】根据预案,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接收患者的医疗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通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农业(含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质量监督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通报。对迟报、谎报、隐瞒或者遗漏食品安全事故重要信息或者在应急管理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方案还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并承担受害者治疗和后续治疗所需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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