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2014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

最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SFDA)总结并报告了2014年第二期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在此期间违法广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药品违法广告67460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9696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229条。两个药品广告因严重篡改批准内容和非法宣传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对涉及违法广告的产品,采取了84次暂停销售和限期整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局对违法情节严重的10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总报告,分别是:

1.哈尔滨吉大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磁疗包(广告中命名:男包)”适用于“缓解急慢性前列腺炎引起的尿失禁、尿急、尿频”。广告宣称“一个穿腺体,排尿顺畅,一个穿腺体排毒,消除增生,三个穿肾腺,恢复生理功能,对久治不愈的前列腺炎有辅助康复作用”等。

2.四川狄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全拉伸透明骨贴”适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筋骨疼痛、肌肉酸痛、四肢麻木、老年骨关节病、跌打损伤等引起的骨质增生、关节酸痛、肿痛、麻木”。广告宣称“半个小时头脑就清醒了,人一下子就神清气爽了,两个月腰就不疼了”等。该产品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涉嫌违法的产品在市场销售。

3.贵州安平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西夏红牌皮肤康复理疗器”,适用于“皮肤干燥、脱屑、色斑、丘疹、瘙痒、血管曲张的康复治疗”。广告宣称“5分钟即可止痒止痛,平均3-5天伤口开始愈合,5-6个疗程完全治愈”。

4.河南凌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曲度颈椎治疗仪”,适用于“颈椎病及其引起的颈肩疼痛、肌肉硬化等症状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30分钟后,酸痛、僵硬、麻木明显缓解,颈椎不适消除,突出部位完全恢复,从根源上治疗颈椎病”。

5.应城永兴软膏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一天牌睡眠降压治疗仪(广告中注明名称:枕医生)”适用于“失眠、高血压、颈椎病、头痛、头晕、多梦、颈痛等症状”。广告宣称“血压已经稳定2个月了,颈椎病最好牵引10下再睡。失眠几个月不用药就能治好,枕疗更安全方便”。

6.安徽德吉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消炎止痛贴”,其适用范围为“本品ⅰ型适用于骨质增生及骨质增生引起的酸痛肿胀的辅助治疗;ⅱ型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引起的骨关节疼痛、麻木、肿胀的辅助治疗。ⅲ型适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扭伤、腰肌劳损、腿脚酸痛的辅助治疗。ⅴ型适用于跌打损伤和瘀血肿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10分钟疼痛缓解,3天肿胀疼痛明显消除,30天变形颈椎恢复正常,3个疗程颈椎病完全治愈,解决了反复用药史”等。

7.药品“补肺丸”由甘肃西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主要功能为“补肺益气,止咳平喘”。用于肺气虚、气短、咳嗽、咳嗽声低、黏干咳痰、咽干舌燥。广告宣称“治肺30年不如补肺30天,三个疗程治老咳喘,十几年从未犯过一次”。

8.安徽圣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葛根氢氯噻嗪片(广告中命名:葛根降压片)”标示为“用于高血压”。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广告宣称“服药当天血压平稳下降,3天内降至正常,3个疗程后即可停药,2-3个周期后血管恢复年轻状态,至少30年内不反复”。

9.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书持有人)的保健食品为“超脂安脂本田芸胶囊”和国食健子G20100662,其经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抗氧化”。广告宣称“吃了15天,皮肤变亮很多,30天色斑变浅,皱纹减少,3个月斑块消失,妇科肿瘤变小”。

10.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证书持有人)颁发的卫食健字(2000)第0304号保健食品“华德虫草菌丝体片(广告中命名:华德虫草片)”,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抗疲劳”。广告声称“服用10天后,腰痛、乏力症状消失,3个月后全身皮肤变得白皙细腻,6个月后气血通畅,慢性病完全好转,青春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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