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和成都市医保监管将互认 加强医院药店骗保处罚

成都全搜新闻网(记者李莉)10月12日报道。今天,本网站从四川省医保局、成都市医保局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将得到省、市监管部门的认可。这样可以增强对定点医疗保险机构违规行为的惩罚和威慑。

据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四川和成都医保部门将实行监管联动。通过建立医保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调研会,开展联合检查和替代调查,落实省级和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理结果互认等联动机制,共同打击医保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

据了解,四川省、成都市医保部门将在医保年度专项检查和重大违法行为查处中实行联合检查制度,整合省、市、区(市)县三级监管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部署,共同开展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省市两级医保部门可以对定点机构向对方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检查,当违规行为涉及对方参保人员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将检查结果移交对方处理。

监管联动实现后,省级和成都市医保监管部门发现定点机构违规行为,按照各自的定点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对定点机构作出限期整改、暂停结算、停顿协议、终止协议、暂停或取消医师医保服务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决定的,省、市两级应当实行结果互认。

省医保局医疗监督办公室主任张志宏告诉成都全搜新闻。“过去省市两级监管是分开的,对方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后,两个部门会按照自己的约定保护自己的定点参保单位,或者只按照自己的约定进行处罚。对医疗保险违规和欺诈行为的处罚和打击还不够。相互认可后,监管效率和处罚力度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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