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等级化管理民营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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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分级管理民营医疗机构。

font[][2015年6月18日编辑][来源:宣城市]。

【/h/】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宣城市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自201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

【/h/】据介绍,在每年依法对各类民营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我市根据评价得分将其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类为优秀医疗机构,B类为合格医疗机构,C类为不合格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将根据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监督模式。a级医疗机构实行简化监管,B级医疗机构实行常规监管,C级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管。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A级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此外,依法执业的民营医疗机构量化管理水平将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设置、医院水平评价相结合。只有乙级以上的医院才能考虑增设诊疗科目,进行医院等级评估。在设置同科目、许可和配置大型医疗设备方面,甲级医疗机构优先,丙级医疗机构没有机会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和等级考核。如多次违规,其执业许可证将被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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