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止吐药,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昂丹司琼口腔崩解片
商品名称:盐酸昂丹司琼口腔崩解片(川抗)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适应症/功能主治】本品为止吐药,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
【规格型号】8mg*6片
【用法用量】1、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2、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2)对于一般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口服本品8mg。首剂给药后,每8小时服用8mg。化疗结束后,每8小时口服本品8mg连用5天。(3)放射治疗: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本品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手术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和治疗在诱导麻醉前1小时,口服本品16mg。
【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禁 忌】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禁用。
【注意事项】1、昂丹司琼主要经肝脏代谢清除,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肝脏功能中度或中度障碍的患者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
2、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3、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小肠或胃扩张症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形成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头3个月内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此采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包 装】8mg*6片/盒。
【有 效 期】20 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00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盐酸昂丹司琼口腔崩解片(川抗) |
---|---|
通用名称 | 盐酸昂丹司琼口腔崩解片 |
商品名/品牌 | 盐酸昂丹司琼口腔崩解片/川抗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其化学名称为: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功效与作用 | 本品为止吐药,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1、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2、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相互作用 | 1.没有证据表明本品会诱导或抑制其它同时服用药物的代谢。有专门研究表明,本品与酒精、替马西泮、呋塞米、曲马多及丙泊酚无相互作用。 2.对司巴丁及异喹胍代谢差的患者,对本品消除的半衰期无影响。对这类患者重复给药后,药物的暴露水平与正常人体无差异,故用药剂量和用药次数不须改变。 3.与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强止吐效果。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包装 | 铝塑包装,6片/盒。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0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