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尤其幻觉、妄想、思维紊乱以及激越、不安、敌意和攻击等症状。躁狂抑郁症的躁狂相。伴有精神运动性活动过度、激越、暴力和其它行为紊乱的精神发育迟滞。伴有偏执观念、意识错乱和/或定向障碍或行为紊乱的老年性痴呆。
【商品名】高抗素
【通用名】二盐酸珠氯噻醇片
【汉语拼音】eryansuanzhulvsaicunpian
【英文名】英文名称:Zuclopenthixol Dihydrochloride Tablets
【成份】珠氯噻醇
【性状】本品为浅红棕色的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为白色。
【适应症】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尤其幻觉、妄想、思维紊乱以及激越、不安、敌意和攻击等症状。躁狂抑郁症的躁狂相。伴有精神运动性活动过度、激越、暴力和其它行为紊乱的精神发育迟滞。伴有偏执观念、意识错乱和/或定向障碍或行为紊乱的老年性痴呆。
【规格】10mg*50片/盒
【用法用量】1.成年人:应按病情调节每个病人的剂量。一般情况下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病人的反应尽快地增加到最佳剂量。维持剂量多为单剂量睡前给药。
2.老年患者:起始剂量通常在每日2-6 mg之间。剂量可增加到每日10-20 mg。
3.急性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急性精神病、严重的急性激越状态和躁狂 :口服给药通常每日10-50 mg。对于中度到重度病例,开始按每日20 mg增加,如必要,可按每2-3日增加10-20 mg,达到每日75 mg或更高。最大剂量为每日150 mg。
4.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慢性精神病 :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为每日20-40 mg。
5.有激越症状的精神发育迟滞患者 :口服给药的每日剂量为6-20 mg,必要时可增加到每日25-40 mg。
6.有激越和意识错乱症状的老年性痴呆患者 :口服给药的每日剂量为2-6 mg(最好晚上服用)。必要时剂量可增加至每日10-20 mg。
7.肾功能下降的患者 :可按常规剂量用药。
8.肝功能下降的患者 :谨慎用药,如果可能,建议测定血药浓度。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症】循环衰竭 ;任何原因(急性酒精、巴比妥、阿片中毒)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抑郁 ;昏迷状态 ;血液恶液质 ;嗜铬细胞瘤,以及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本品是一种硫杂蒽衍生物,具有显著的抗精神病作用和特异的镇静作用。可产生短时剂量依赖性的镇静作用,但这种最初的非特异性的镇静作用对急性期/亚急性期的精神病是有益的,且患者很快会对这种镇静作用产生耐受。抗精神病药的作用一般与其对多巴胺受体的阻断作用有关,因为其它神经递质系统也受到了影响,故阻断多巴胺受体可能引发一系列链式反应。本品的特异性镇静作用对具有激越、不安、敌意或攻击症状的精神患者特别有用。对维持治疗的精神病人,特别是口服给药困难的病人,使用本品的长效制剂继续治疗的效果更佳,长效制剂只需每隔2-4周肌肉注射1次。毒理研究:本品的急性毒性低。在慢性毒性的研究中,未发现在治疗剂量下的慢性毒性。生殖毒性:根据对本品生殖毒性的研究资料,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无特别需要注意的毒性。但在对大鼠的围产期/出生后的研究中,5-15 mg/kg/日的剂量会导致死产增加,幼仔存活率降低和幼仔发育延迟。但临床显著性尚不明确,而且对幼仔的作用可能是由于忽视了药物剂量的控制而使药物的剂量对母体产生了毒性。本品无致突变性和致癌性。
【注意事项】使用任何神经阻滞剂都存在发生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高热、僵直、意识波动、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可能,效价越高的药物,这种可能性越大。危重病例大多为已有器质性脑综合征、精神发育迟滞、阿片和酒精滥用者。治疗:停用神经阻滞剂,对症治疗和一般支持性疗法。丹曲洛林和溴隐亭可能对此有帮助。停用口服神经阻滞剂后,症状可持续1周以上,如为长效制剂,症状持续的时间会更长。预防措施:与其它神经阻滞剂类似,对患有器质性脑综合征、惊厥性障碍、严重肝病和心血管病者,应慎用本品。与其它精神药物类似,本品可影响胰岛素和葡萄糖的反应,故需调整糖尿病患者的抗糖尿病药的治疗方案。对长期治疗患者(尤其是高剂量)应小心监护,并进行定期评价以决定是否可降低维持剂量。使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可能出现一些注意力损害,应提醒患者服药后其驾驶或机器操作能力会受影响。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的生物利用度约为44%,约4小时达最大血药浓度。只有少量药物通过胎盘屏障和经乳汁泌出。其代谢产物无抗精神病药物活性。主要经粪便排出,部分经尿排出。生物半衰期约为20小时。
【贮藏】25°C以下保存。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 H20100641
【生产企业】丹麦灵北制药公司
药品名称 | 二盐酸珠氯噻醇片(高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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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 二盐酸珠氯噻醇片 |
商品名/品牌 | 二盐酸珠氯噻醇片/高抗素 |
主要成份 | 珠氯噻醇 |
功效与作用 | 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尤其幻觉、妄想、思维紊乱以及激越、不安、敌意和攻击等症状。躁狂抑郁症的躁狂相。伴有精神运动性活动过度、激越、暴力和其它行为紊乱的精神发育迟滞。伴有偏执观念、意识错乱和/或定向障碍或行为紊乱的老年性痴呆。 |
用法用量 | 1.成年人:应按病情调节每个病人的剂量。一般情况下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病人的反应尽快地增加到最佳剂量。维持剂量多为单剂量睡前给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使用任何神经阻滞剂都存在发生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高热、僵直、意识波动、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可能,效价越高的药物,这种可能性越大。危重病例大多为已有器质性脑综合征、精神发育迟滞、阿片和酒精滥用者。治疗:停用神经阻滞剂,对症治疗和一般支持性疗法。丹曲洛林和溴隐亭可能对此有帮助。停用口服神经阻滞剂后,症状可持续1周以上,如为长效制剂,症状持续的时间会更长。预防措施:与其它神经阻滞剂类似,对患有器质性脑综合征、惊厥性障碍、严重肝病和心血管病者,应慎用本品。与其它精神药物类似,本品可影响胰岛素和葡萄糖的反应,故需调整糖尿病患者的抗糖尿病药的治疗方案。对长期治疗患者(尤其是高剂量)应小心监护,并进行定期评价以决定是否可降低维持剂量。使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可能出现一些注意力损害,应提醒患者服药后其驾驶或机器操作能力会受影响。 |
贮藏 | 25°C以下保存。 |
包装 | 10mg*50片/盒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00641 |
生产企业 | 丹麦灵北制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