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有哪些项目?
- 发布时间:2013-04-12 13:25:17
- 来源:粤迅康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包括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糖尿病,后者多见。妊娠后,母体出现的胰岛素抵抗和分泌相对不足使糖代谢复杂化,加重原有病情。过高血糖使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几率高;若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既危及母体,又累及胎儿或新生儿。
凡有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直系亲属)、孕前体重≥90kg、胎儿出生体重≥4000g、孕妇曾有多囊卵巢综合征、不明原因流产、死胎、巨大儿或畸形儿分娩史,本次妊娠胎儿偏大或羊水过多者应警惕患糖尿病。因GDM患者通常无症状,而糖尿病对母儿危害较大,故所有孕24-28周的孕妇均应做糖筛查试验。
(1)糖筛查试验:随意口服50g葡萄糖,1小时后测静脉血糖值。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异常,应进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孕期采用的诊断标准尚未统一。目前我国采用葡萄糖75g的OGTT。诊断标准:禁食8-14小时后,查空腹血糖,将75g葡萄糖融于200-300ml水中5分钟内喝完,之后分别于1、2小时抽取静脉血,检查血浆葡萄糖值,3个时点正常值分别为5.1、10.0、8.5mmol/L。其中有1项或1项以上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GDM。
(3)空腹血糖测定2次或2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