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分期和分型结果如何?


  肝癌一般根据发生的来源分为原发性肝癌和其他癌症转移而来两类,分期比较复杂,根据癌症病灶大小,是否有淋巴结转移,是否有远处转移等等分为很多期。

  肝癌在我国的临床学上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亚临床与临床肝癌,亚临床肝癌就肝癌本身而言应无症状、体症,可能出现的临床表现常为肝病所致的,临床肝癌的临床表现论述众多,如1958年Berman的经典着作将肝癌分为5型,即:①明显肿瘤型;②急腹症型;③隐匿型;④发热型;⑤转移型。

  肝癌的分期为:一、Ⅰ期:无明显的肝癌症状与体征者。二、Ⅱ期:介于Ⅰ期与Ⅲ期之间者。三、Ⅲ期:有黄疸、腹水、远处转移或恶液质之一者。

  我国1977年提出的分期方法则是根据70年代初大规模的肝癌普查检出了许多临床前期肝癌的事实而提出的,即无症状与体征的肝癌为Ⅰ期肝癌,有黄疸、腹水、恶液质或远处转移之一者为Ⅲ期,介于两者之间的为Ⅱ期。简明扼要且适用。当然,Ⅱ期的跨度过大、又未能表述与门静脉癌栓,肝门及腹腔淋巴结转移等分期要素,与国际抗癌联盟所发布的TNM分期相去过远,故确应予以修订。

  分期中的T是指肿瘤、N指肝门淋巴结、M指远处转移。T又依肿瘤是否大于2cm、有无血管浸润及是否在一叶等细分为T1~T4,然后再将不同的T、N、M组合成Ⅰ、Ⅱ、ⅢA、ⅢB、ⅣA、ⅣB六期。TNM分期十分细腻,尤其T的分期中T1~T3的分期取决于是否有癌周小血管的浸润,故实际上是一个建筑在病理检查基础上的分期。由于肝癌能作手术切除的病例不多,取得病理检查的机会少,故TNM分期在实际应用上颇多困难。尤其TNM分期中未考虑到合并肝硬化的情况,而肝硬化的肝功能情况更是制约治疗方案选择与估计预后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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