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人员体检拟查肺结核 含教职工入学新生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昨天,新版《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新规提出,入学新生体检应查肺结核。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对七类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体检等健康体检时,应当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这七类人员包括:从事结核病防治的医疗卫生人员;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接触粉尘或有害气体的企业人员;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其他易使肺结核扩散的人员。

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允许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从事可使该病传播扩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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