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男生将女友毁容 法院对其发布恋爱禁止令

一对大学三年级的校园情侣,因恋爱纠纷引发血案。案发时未满19周岁的丁敏远拿起碎裂的镜子玻璃划向女友刘慧慧的面颊,在女友的脸上留下3道长达数厘米的疤痕,致其面容毁损,构成人体重伤。日前,江苏苏州金阊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丁敏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时对其发出该院首个“恋爱禁止令”。

自私的爱

“得不到你,我让你这辈子没脸见人!”

2011年11月4日晚,苏州市虎丘路月季园8幢101室内,一对大学生情侣正在推推搡搡。

“你给我滚出去!我们性格不合,在一起不会幸福的!”女孩手拿拖把朝男孩身上乱戳。“不要提分手,我求求你!我知道错了!以后天天陪着你,再也不去网吧了!”男孩苦苦哀求。

女孩很生气,一通数落后,使出全身力气推男孩出门。男孩后退五六步,一手拍在身后梳妆台的镜子上,顿时,碎玻璃散落一地。

这时,惊人的一幕发生了。被震怒的男孩抓起一块玻璃碎片就划向女孩的面颊。

“得不到你,我让你这辈子没脸见人!”男孩完全失去了理智,接连在她脸上划了3下,鲜血瞬间渗出,覆盖女孩整个面颊,染红了衣衫。

今年8月2日,检察机关指控称,因感情纠纷,被告人丁敏远持碎玻璃片在被害人刘慧慧住处将其脸部划伤,致被害人刘慧慧左面部疤痕长5.3cm,左眼外至左上唇疤痕长7.5cm,右颊部疤痕长4.3cm。经司法鉴定,以上疤痕已致面部容貌毁损,构成人体重伤。

忏悔的痛

“我真的对不起她!我真的不是人!”

9月17日,该案在苏州金阊法院第一法庭内开庭审理。在庭上,被告人声泪俱下,后悔自己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称:“我真的对不起她!我真的不是人!”

被告说:“我父母东挪西借凑了10万元,给她整容,表示我们的一点心意,恳请她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被发禁令

法院判被告禁止主动接触受害人

庭审后,合议庭考虑到该案是因青年男女恋爱纠纷引发,被告人未满19周岁,心智尚未成熟,同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件审理期间也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对方的谅解。据此,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时,考虑到本案情节以及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在被告人服刑期间,禁止其主动与被害人接触,一旦违反禁止令的规定,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承办法官张捷告诉记者,被害人的父亲在谅解被告人时还是很纠结的,害怕被告人再次主动纠缠被害人。法院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一份“恋爱禁止令”,这是该案最终能够适用缓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关键因素。

文章由福冠堂新特药在线(www.fuguantang.com)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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