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布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症名单,可以证明。

8月19日,合肥公布接种禁忌症清单,有5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并于18日起,合肥在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

合肥公布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症名单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非活性成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者以前对同类疫苗过敏者;

2.既往对疫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失控性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发烧者,或患有急性疾病者,或慢性疾病急性加重者,或患有无法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者;

5.孕妇。

因上述禁忌症未能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者,可提供以下接种禁忌证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

根据合肥发布的消息,自18日起,合肥在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记录& ldquo代码二。联合调查。自8月18日起,新冠肺炎的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已在办公楼、住宅小区、酒店、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全面实施& ldquo代码二。联合调查。

原则上,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会议和培训。

对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禁忌症除外)并引起新冠肺炎感染的人员,将实施疫情防控& ldquo四方责任& rdquo,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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