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病例感染23人以上,被追究责任。

江苏扬州市纪委监委8日消息,扬州一病例传染23人,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被问责,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扬州一病例感染23人

8月1日,广陵区湾头镇金融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因严重违法被查停职)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已造成23人严重后果。情况和问责决定如下:

7月29日至8月1日,王强混合核酸检测阳性结果复检期间,邗江区相关方隔离管控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准确,导致疫情扩散。汉江区监委立案调查后,给予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姜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检疫组副组长,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黄游政府警告处分。市监委责令邗江区政府分管卫生防疫的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丁明哲进行检查并作出通报批评。

7月29日,广陵区湾头镇莲河村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检测点多名与王强密切接触者被感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审查调查,广陵区纪委监委对责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广陵区湾头镇莲河村党支部书记梁文祥作为核酸检测现场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王乐妍作为包组长,未按要求组织管理检查现场,对其负有党内警告的直接责任;头镇副镇长孙超作为分管领导,不认真履行职责,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政府警告处分;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吴洪祥对其指导监督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政府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责令广陵区委副书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李斌进行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消息,8日0时至24时,江苏新增确诊病例38例(均为扬州市报告),其中轻度4例,普通型33例,重度1例。以上病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出院病例4例(均为本地确诊)。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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