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
2.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对疫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3、发热,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在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4.孕妇、哺乳期妇女接种疫苗后3个月内有计划生育;
5.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以及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的患者;
6、曾被诊断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并发症、肝肾疾病、恶性肿瘤及高血压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患者;
8.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9.有新冠肺炎感染史者;
10、临床医生或接种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为什么新冠肺炎的灭活疫苗有预防作用
疫苗是指由各种病原微生物制成的用于接种的生物制品,保留了病原菌刺激人体免疫系统的特性,但不致病。当人体接触到这种无害的疫苗时,免疫系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物质,如免疫激素、活性生理物质、特殊抗体等。当人体再次接触到这种病原体时,其免疫系统会遵循其原有的记忆,制造更多的保护物质,防止病原体的危害。按照传统和习俗,疫苗可分为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抗毒素、亚单位疫苗(含多肽疫苗)、载体疫苗和核酸疫苗。
我国使用的新冠肺炎疫苗是全病毒灭活疫苗,通过化学方法制备,使新冠肺炎失去传染性和复制性,同时保留能引起人体免疫反应的活性。灭活疫苗是一种成熟、可靠、经典的疫苗研发方法。与其他技术路线相比,灭活疫苗研发平台成熟,生产工艺稳定,质量标准可控,保护效果好,研发速度快,易于规模化生产,具有国际公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