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id:0
本报记者徐杰昨日在张小丽报道,《昆明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听证会召开。参加听证会的18名代表中,有13名代表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作为局外人,我觉得细则比较细致完善,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推向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促进了企业的自主意识。第二十三条中,经营场所和仓库不得分别设置在主城区和主城区以外,说明不是很明确。”云南赛赛集团有限公司NPC代表李燕在听证会上发言。
来自昆明恒基施工图审查中心的CPPCC委员秦亚杰表示,《细则》关系到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希望尽快实施,严格执行。建议加强企业准入,限制不良经营者进入昆明市场。
经过15分钟的听证委员会合议,昆明市政策法规处处长黄汇报了此次合议情况,认为《细则》第二十三条“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不得在主城区和主城区以外的行政区域分别设置经营场所和仓库, 且营业场所和仓库的地址不得超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址”,这在主要城区和县城会有所不同。
此外,听证会还提出,应当指派专业人员到经营场所从事血糖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操作隐形眼镜的场所应配备验光师、佩戴台、洗手器、干手器等设备和角膜隐形眼镜内窥镜设备,只操作隐形眼镜、不出售隐形眼镜的场所不得配备这些设备。最后,听证意见和采纳情况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门户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yf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