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百专家库为医调委引来八成当事人

原标题:700家专家库为医委会吸引了80%的当事人。

【/h/]◤图为黄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各方当事人和各方人员共同调解。▲图为证监会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解答相关规定。

【/h/】在湖北省黄石市,发生医疗纠纷时,80%的当事人会选择去医委会处置。

这是黄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近日发布的数据。

成立于2010年初的黄石市医疗调整委员会,以“三轴”调解成功率达92%,得到了医院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全市医疗纠纷逐年减少。

23个确保公平的详细流程。

2011年元旦,黄石市某医院发生一起死亡纠纷。病人情绪激动,医院里围了几十个人。在医患双方的要求下,黄石市医委会及时派出人员赶赴现场。经过10多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这个要放过去,肯定会发展成堵门堵路。不仅医院,政府前门也不会太平。”黄石市医疗委副主任崔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07年至2008年,黄石市医疗纠纷和医疗纠纷难以遏制,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应运而生。

2010年1月9日,黄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市财政拨款30万元,确保其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保持中立态度。因为中立,医委会最终获得了各方的认可。截至2014年11月,黄石市医委会共受理医疗纠纷385件,移送352件,调解成功率92%。

黄石市医委会除了独立性之外,还注重细化程序,确保医疗纠纷调解的公平公正。

黄石市医委会在五年多的探索中,建立了受理、鉴定、调解、理赔“四位一体”的纠纷调解机制,细分为23个子流程,全部公开上墙,让医患双方都能了解调解的每一步。调解过程中,医委会坚持调解员、医患双方、监督员、索赔人“五方”都要到场,全程记录、记录,确保“阳光调解”。

700名专家负责确定责任。

在黄石市医委会处理的医患纠纷中,患者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专家的论证。

2012年7月,家住山区的85岁老人张不慎将右髋关节撞伤,导致右股骨颈骨折。她住进了黄石一家医院的骨科,做了两次手术,住院33天。然而,半年后,张在床上无法自理,家人认为是医院治疗有问题。

黄石市医委会从中调解,医患双方同意司法鉴定。经国家司法鉴定人和骨科专家共同鉴定,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医院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根据黄石市医委会的鉴定意见、相关赔偿标准及调解,医院赔偿张11万元。

但是,并不是所有医疗委员会发现的纠纷都可以由受影响的一方进行赔偿。2012年7月,一位爱美的年轻女子到医委会求助,称自己在黄石某医院做了鼻炎手术。手术后,别人以为她原本高高的鼻梁塌了,她向医院要求赔偿。

医委会受理此案后,专家判定患者的鼻梁并非塌陷,而是心理作用所致。患者拒绝了,得到了湖北武汉某美容医院的好评。医委会专家进一步建议女孩去武汉权威医院进行三维重建,足以接受这封信。病人鼻子的三维重建显示他的鼻子没有塌陷。

在崔宏看来,医疗纠纷处理不力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业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如何确保客观公正地确定医疗纠纷处理责任是最大的挑战之一。为此,黄石市医委会建立了由700多名专家组成的庞大专家库,为责任认定提供技术支持。需要对专家进行培训和资格认证,动态管理,并不断更新和优化。

数据显示,近5年来,黄石市医委会调解的近400起医疗纠纷没有走上诉讼之路。

保险赔偿不再困难。

2011年8月,黄石市阳新县某医院一产妇分娩时失血过多,被紧急送往市内医院救治。她及时去世了。因死者生前有一个孩子,经调解赔偿金额为35万元,是黄石市医委会当时受理的最高赔偿案件。

“在保险公司的配合下,35万元的理赔很快到位,避免了矛盾的二次激化。”崔宏表示,引入保险公司处理医疗纠纷提高了理赔的科学性。

2009年系统顶层设计时,黄石市建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本市二级以上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并按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他医疗机构可自愿参加保险;黄石市卫生局通过招标确定黄石人寿保险公司为承保公司。

截至目前,在黄石市医委会成功调解的纠纷中,未拖欠任何赔偿费用。崔宏透露,黄石市医委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过去5年,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仅为当事人索赔总额的10%,杜绝了此前“小吵小闹、大闹大闹、不闹不赔”的怪现象。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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