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线,泸西,10月21日。为进一步加强泸西县非公立医疗机构监管,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县卫生部门加强了对44家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了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县卫健局成立了医疗质量监督工作小组,由卫健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医疗行政、卫生监督、新农合、临床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每季度对医疗机构病历质量、处方点评、护理质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将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医务人员资质、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放射诊疗防护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并宣传检查和处罚情况;制作“泸西县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并公布投诉热线;建立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评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邀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专业人士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督促其在门诊、住院部大厅公示诊疗项目、药品及价格,做到就诊流程简单快捷;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医护人员着装整洁、规范,佩戴工作证,患者易于识别;服务态度热情善良,体现良好的医德医风;规范护理操作流程,加强消毒物品的保管和使用。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积极探索支付制度改革,实行预付式住院总额、按病种和临床路径付费制度,形成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自主管控;审核人员实行轮岗审核,乡镇联合管理办公室与医院分管领导不定期交接交叉检查;落实月度审计监督制度,每月月底召开医疗机构审计反馈会,分析解决当月问题。
截至10月,卫生部门累计派出检查人员180人,组织开展医疗质量检查3次,检查检查非公立医疗机构169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3件,查处违法案件17件;为40户居民张贴“泸西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公开信息栏”;抽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处方、病历62.98万张,扣除超检查、超治疗、乱收费139.38万元,公示9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蒋慧云、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