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监管体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关于这个话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安徽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恒秋。
记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要求,安徽省政府已部署各县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挂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你认为这次上市的意义何在,上市完成后工作重心会转向哪里?
徐恒秋:俗话说,地基不牢,地动山摇。抓食品药品安全,关键在基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安徽省政府要求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增设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品牌,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其目的是快速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方便群众办事、投诉、监督,尽快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只有增设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品牌,才能形成合法的基层监管体系,保证其执法主体的合法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县基层与周边省市在执法方面的联系与合作;便于下一步规范统一执法着装,更好地树立监督队伍的执法权威和形象。
目前,挂卡只是“最后一条”,确保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才是“下一条”。因此,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做好“下一篇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基层局、所干部的转任工作,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有负责其工作的领导和具体的人员、干事,做到职能明确、职责明确、工作规范、运转高效;根据核心职能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机构;推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体化运作,启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印章,打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文件及相关监管执法文书、监督检查表,将食品药品监管要素充分体现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标志、公示公告牌、人员去向卡、机构岗位责任制、投诉举报指引、受理工作表格中;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统一着装进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问题,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扎实有力。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如何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权责,安徽省局在监管执法中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精神?
徐恒秋:四中全会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据我理解,依法治国就是按规矩办事。食品药品监管作为一个执法部门,肩负着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任,其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否则执法自由将会增加,监管效果无法得到保障。安徽省局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例如,我们编制了一份权力和责任的“双重清单”。如果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权力比作一列高速列车,那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只是两条轨道,严格限制列车在轨道上运行不偏离方向。此外,我们还实施了“审、批、查”改革,解决了“重审批轻监管”“批批托管”“批批不管”等问题,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量化进一步规范了权力的行使。
记者:做好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徽省局有什么想法?
徐恒秋:2015年是全省新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第一年。有一个好的开始,采取好的步骤,让所有的工作走上正轨,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将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挂牌为契机,结合基层实际,突出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完善监管体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行高效、落实有力的监管机制。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认真落实权责清单;继续推进“审批、调查”制度改革。三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积极推动落实《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四是集中整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五是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包括信息化建设和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六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