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根据《关于宁波市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2015年国家局、省局对医疗器械监管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宁波市局近日印发了《2015年宁波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指导意见》,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是加快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医疗器械安全“一网五制”工程。
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标准,要求2015年底前全市三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达到标准要求。
三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明确生产企业分类原则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任务。
五是推进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评价充分发挥市场退出与行业驱逐联动作用,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信用和自律。
六是落实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提高市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比例。今年,市局将组织对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洁净室(区)环境和工艺用水进行监督检测,对家用产品和使用量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