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加大对医疗、养老机构支持 推行结果互认

【/h/】近日,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大对医疗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

据了解,健康产业是以大健康为目标的医疗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产业主要包括休闲健康、滋补健康、游憩健康、温泉健康四大业态,覆盖全生命周期,聚焦人体身心健康,融合医疗服务、大数据信息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服务等配套服务。为充分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加快将健康养生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强化要素保障等政策措施,促进我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

明确意见,加大对医疗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和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指导支持范围;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等紧缺医疗机构或医疗资源薄弱地区的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政府投资支持。

同时,《意见》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允许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互转让;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科研项目与公立医疗机构科研项目同等对待政策;逐步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我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检查和检查结果的相互认可;吸纳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由同级政府对入住对象原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和各项补贴进行转移。

(记者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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