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徐波、赵宇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9日由中国政府网站发布。
要求完善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最严格的监管体系,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不折不扣。
要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制定时间表,采取硬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迅速完成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和技术力量, 完善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检验检测、产品溯源等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设立的市(地、州)、县(市、区)应加强监督员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水平,尽快让机构正常运转;全面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县(市、区)要确保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应增设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品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要深刻吸取“上海伏羲事件”的教训,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构改革未落实到位的地方,要保持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按照原有渠道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持续平稳运行。
通知强调,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基础性民生问题。各地区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部署精神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