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价格调整控制医疗费

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均按省级药品采购限价销售,无采购限价的按备案采购价销售。

调整省级医院七类医疗服务价格,包括CT、磁共振、超声检查及手术、治疗、护理、中医服务。

近日,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改办联合印发《关于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实施意见》,深化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改革。4月1日起,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省级医院七类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调整。

本次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改革,取消15%的药品加成率,全省所有公立医院药品按省级药品采购限价销售,无采购限价的按备案采购价销售。调整省级医院七类医疗服务价格,包括CT、磁共振和超声检查、手术、治疗、护理和中医服务。降低医疗设备检验价格。省级医院CT、MRI、超声检查价格在现行基础上下调10%。比如MRI平扫,390元减为351元,单次多层螺旋CT平扫,200元减为180元。提高手术、治疗、护理和部分中医服务的长期低价,根据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省级医院治疗价格提高20%,一类、二类手术价格提高35%,三类、四类手术价格提高50%。例如,在四种类型的手术中,移植肾每次从1200元提高到1800元。同时,提高考试收费价格。城市公立医院设置的全科、专家、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检查费包括西医检查费和中医辨证论治,挂号费和病历都包含在检查费中。医院一般、专家、知名专家的医疗费用分别为10元、20元、50元。中医辨证治疗相应涨至3元。实行分级定价,二级医院与三级医院的价格差保持在10%-20%。

为了患者的方便,保持门诊的便捷。慢性病患者单纯购药、定期检查不需要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每次检查收费1元。此外,为了鼓励中医药发展,考虑优质护理的因素,省级医院的中医医疗服务和分级护理价格应适当提高。为不增加患者负担,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要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取消药品奖金后,同级财政部门要适当增加补助,确保正常运转。

下放价格管理权。市、县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下放至市级管理,具体价格不得高于省级公立医院同等价格水平。调查显示,取消药品奖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省级医院平均门诊费用由每次279.8元降至273.1元,平均住院费用由16074元降至16008元,实现了不增加患者负担的目标。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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