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rdquo改革必须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领域的改革相协调,历史造成的城乡二元分离部门的利益也需要协调和超越。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在“广覆盖、保基本”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覆盖面一直在扩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截至2014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为28296万人,比上年增加853万人,增长3.1%;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635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5.2%。
【/h/】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截至2014年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城乡)居民人数为31451万人,比上年增加1822万人,增长6.1%。较2009年增加1.3241亿,年均增速11.5%。(2)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随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加快和筹资水平的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目前,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内的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2014年职工医保为82.1%,二级及以下城镇居民医疗机构为70.9%),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年薪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已在所有统筹地区普遍建立。在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医疗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此外,针对造成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高额医疗费用,国家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各地普遍开展职工大规模医疗费用补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国31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了推进大病保险工作方案,并作出了专项安排。超过80%的地区已经开始实施大病保险,超过三分之二的地区已经开始发放福利。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推广。
二是医保改革要在“提高满意度”和“确保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
(一)医保改革不能一兵一卒,应当统筹协调。
“医保”始终与“医改”紧密相连,医保改革不能由士兵个人来进行,而应该与相关改革一起进行。2009年启动的新医改提出了“四梁八柱一楼”的改革蓝图,其中“一楼”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四梁”即“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因此,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四梁”之一,医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必须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领域的改革相协调,否则不会成功。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要兼顾“激励”和“约束”。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是医疗保险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支付制度改革中,应同时考虑“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机制是指鼓励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方便医疗费用结算,提高参保人员满意度。“约束”机制是指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障基金长期可持续发展。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乃至更广泛的医疗保险改革,都应该在这两个方面取得良好的平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分提出:“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加快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201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全区所有公立医院,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