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鉴定出炉 不构成医疗事故

新华网讯(记者刘、帅才)湖南省湘潭市“8.10”孕产妇死亡联合调查组11日晚通报,由湘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组织的专家鉴定组依法依程序鉴定,湘潭市妇幼保健院“8.10”孕产妇死亡调查结论为孕产妇死亡原因与肺羊水栓塞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一致。同时,调查组还指出,中医处方与患者家属的信息沟通不够有效,引起了患者家属的不满和疑虑。

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患者的孕产史、临床表现及相关检查结果,专家鉴定小组认为,医生为产妇正确选择了医院诊断和分娩方式。在整个抢救过程中,湘潭市和湘潭县的卫生部门和医院全力抢救产妇。为挽救产妇生命,湘潭市卫生局、湘潭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及时启动危重孕产妇绿色应急通道,组织市级专家和医院工作人员全力抢救产妇生命。整个救援过程持续了9个小时。在产妇三次心脏骤停的危急情况下,现场医护人员总是积极抢救。

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湘潭县卫生局委托湘潭市医学会组织对孕产妇死亡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和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尸体检验鉴定书,湘潭市医学会专家鉴定组认为,医生对羊水栓塞的诊断成立,对羊水栓塞的治疗措施符合医疗救治原则,患者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致全身多器官衰竭。患者的死亡是疾病本身发展的不良结局,与医生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联合调查组在认真分析“8.10”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后,认为医生与产妇家属之间信息沟通不足。在抢救过程中,虽然医生多次与家属交谈,告知病情危重,但沟通不够充分有效,对羊水栓塞的危险性和病程发展趋势也没有向产妇家属充分说明,没有使产妇家属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产妇死亡后,医院未能及时、直接将产妇死亡信息告知家属,引起了产妇家属的不满和质疑。

目前,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湘潭县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做好“8·10”事件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事实+

每个人都需要为“产妇死亡”负责。

联合调查组认为,矛盾是医生与产妇家属信息沟通不充分造成的。事实上,近年来发生了很多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事件,很多医生都对医患关系表示了“绝望”。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如此危险的救援情况,医护人员不敢与家人沟通是一种普遍现象。

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由于大多数人仍然抱着“医生要治病救人”的思想,一旦遇到痛苦的结局,他们对医生的态度就变成了极度的不信任甚至仇恨,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家庭成员是不合理的医疗烦恼”也成为一些医务工作者和精英的心态。在这个过程中,不平衡的媒体报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互相指责已经成为一种国民心态——我们可以看到,绝大多数网友在看到这则新闻,看到产妇死在手术台上,医护人员“不知所踪”时,下意识地开始谴责医院漠视人命,完全没有考虑到孕妇是否真的遭遇了非常危险的情况,也没有考虑到医院有没有尽力抢救羊水栓塞。

“产妇死亡”只是一场始料未及的悲剧,但这场悲剧无疑给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谁也无法从中受益。因此,每个人都应该为“产妇死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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