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市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三级保障体系,让患者再也不用担心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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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达州村一名低收入村民患尿毒症。今年1月,该村民在区医院住院花费2.3万元。因为她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政策,还有民政部门对低保户的救助,报销费用总额近2万元,个人只承担3000多元的医疗费用。& ldquo1月1日起,青岛市建立了城乡均衡、公平包容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rdquo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姬敏表示,该制度最大的特点是整合了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 rdquo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据青岛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刘介绍,今年以来,青岛市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将城镇职工纳入全国大病医疗保险体系。新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的大规模医疗补贴制度,改变了以往按病种享受大病保险的做法。所有城乡参保人员不分疾病均按费用金额保障,一年最高可达60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超限额保障。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按90%报销;缴纳一级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成年居民、儿童、大学生按80%报销,缴纳二级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第二,大额担保。参保人一年内个人负担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比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缴纳一年级的成年居民、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支付第二档的成年居民将获得50%的报销。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较低,报销比例较高。
胶州市青岛福安街道的王女士是一名BH4缺乏症患儿的母亲。克旺是治疗这种病的特效药,但价格昂贵,正常治疗一年要花5万多元。2012年,科王作为特效药和物资被纳入青岛市大病救助项目,政府财政资金承担70%的治疗费用。同时,药品供应商适当降价,部分爱心企业将药品捐赠给慈善机构,多方分担医疗费用。王女士的孩子终于实现了免费用药,大大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医疗救助主要解决医保统筹范围外个人负担过重的费用问题。救助资金来自市、区(市)两级财政,个人不用缴费,城乡统一对待。保障大病医疗救助也有两个方面:一是特药和特殊物资救助。所有城乡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和材料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第二,大规模援助。参保人员个人承担且符合医保统筹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一年在5万元以上,城乡参保人员全部报销60%。一年内最高支付10万元。
早在2012年7月,青岛就建立并实施了专项医药物资援助制度。截至目前,已救助5000余人,救助金额达7000余万元,品种数量扩大到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