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溪县卫生健康局着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卫生服务质量,着力构建政府、社会、群众、患者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展现出巨大活力,真正筑牢了健康屏障。
公立医院改革消除“顽疾”。
兰溪县有两个县政府直属的公立医疗机构,即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改革前存在管理不规范、医疗设备落后、医疗服务能力低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医院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2012年,兰溪县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首的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先后从国家卫计委、哈尔滨医科大学等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立足兰溪实际,深入分析改革路径和方法,确定以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为动力,通过强化领导班子、剪蛇尾、调中层(强领导意味着匹配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剪蛇尾意味着医院后勤管理社会化,减少了领导的行政事务,增加了业务工作;中间是实行管办分离、全员竞争、绩效分配、医药分离、引进人才和先进设备。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充满活力的现代医院改革思路逐步确定,制定印发了《兰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等11个规范性文件和配套子方案,形成了改革的体系和工作流程。抓住哈医大四院对口支援兰溪的机会,利用哈医大四院的力量,分批派出县级医院的医护人员赴兰溪学习,全面提升医生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物流管理的规范化。今年3月,兰溪县人民医院通过省卫生计生委考核,成功晋升二级甲等医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稳妥开展。今年农民参与率达到98.98%,全县共筹集资金1.25亿元。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全部纳入重大疾病补偿,省、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70%、70%、90%,最高15万元。建立医疗和医疗保险控制机制,实行按病种限额支付,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运行。县乡卫生院设立了NCMS一站式报销窗口,医院实行了预付款制度,简化了工作流程,得到群众认可。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9651万元。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药物实现全覆盖。实行统一网上采购,累计采购400多个品种,采购金额达2800多万元。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健康教育公告栏、发放宣传资料、健康教育知识咨询和讲座等方式。,宣传活动不断从不同层面、以多种形式开展,重点宣传面向城乡居民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让广大城乡居民自愿接受服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归档率达87.9%,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归档率达84.8%。设置宣传栏165个,印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5794份、健康教育宣传袋7万个。
加强疾控体系建设筑牢公共卫生防线。
兰溪县卫生局加强疾病预防,切实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不明原因肺炎、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埃博拉病毒监测,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继续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乡镇为单位,接种率达95%以上。此外,大力实施妇幼保健计划,积极开展“两癌”筛查和补充叶酸。孕产妇建卡率78.38%,制度管理率87.50%,住院分娩率99.6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在该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对35-59岁的妇女进行了“两种癌症”的初步筛查。目标人群叶酸补充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和叶酸服务依从率分别达到90%、60%和40%。新生儿疾病筛查从2008年的0.14%上升到现在的98.3%,听力筛查率达到99%。
纠正违规行为,倡导良好的医疗实践。
兰溪县卫生局加强医德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激励、激励、引导医务人员自觉遵守医疗规范。开展“三好一满意”等专项监督,严格监督管理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变事后被动说教为事前依法主动监督。从制度和责任完善到落实,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安全隐患。院长明确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医疗质量的定期监督和考核。加强医疗市场整治,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全县医疗市场。共检查医疗机构150家,取缔无证医生60余名,罚款20余万元,移送其他4个科室,受理投诉举报70余件。(实习编辑:范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