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热点面对面:全民医保 一个都不能少

□康宇□

孙阿姨是北京市民,孙女刚满月,她就为孩子办理了居民医保手续。“办理手续的人很多,都是给宝宝投保的。”孙阿姨说:“以前孩子除了买商业保险别无选择。现在有了医保,他们心里踏实多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2007年开始试点,迅速覆盖了大量失业的城镇居民。与此同时,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截至2012年,参加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超过13.4亿,打造了全球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险网络。
在13.4亿的数字背后,折射出一种普惠性的民生权利:在当今中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农民、自由职业者、老人和儿童都能找到相应的形式参与医疗保险体系,获得基本医疗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解体,合作医疗制度迅速解体。长期以来,数亿农民只能自己掏钱看病。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非常普遍。城镇经济体制改革也使许多单位的传统劳动保险和医疗保健制度失效。199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率先建立了现代医疗保险制度。自2003年起,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个人缴费为补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农村居民。
目前,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基础,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在覆盖面逐渐扩大的同时,安全等级也在不断提升。200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4%和48%。健康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这种变化不仅是数字的进步,也是包括你我在内的每一个普通人的真正利益所在。
更可喜的是,几乎所有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都开展了门诊统筹。这种系统设计不仅减轻了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还使医保奖金惠及更多人,有利于节约医疗卫生资源,提高保障绩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是落实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要求的重要抓手。
然而,尽管出现了一系列令人振奋的变化和改善,人们仍然普遍感到“医疗负担沉重”,甚至出现了“故意抢劫监禁”、“自制血透机”、“自锯病腿”等极端案例治病。究其原因,与我国医疗服务资源整体短缺、现有医保基金融资水平较低不无关系。
我们有必要明确一个概念,即医疗保险制度不是福利制度,而是一个社会的共同契约,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贡献,分担风险。对于很多医疗项目来说,现在医保都负担不起,所以在花大价钱保障少数人大病和保障大多数人基本医疗之间,还是很难抉择的。鉴于我国目前的国情,广覆盖、保基本仍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项基本政策,在制度待遇和便利性方面必须遵循适度原则。
近年来,为解决国家医保制度存在的不足,不少地方探索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2012年,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与原来的实验性疾病保险不同。只要是“灾难性”的医疗赔付,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赔偿。这一制度形成了政府、保险机构和个人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虽然还处于试点阶段,相关配套制度的后续还需加快,但对于我国人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当然,要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单纯依靠大病保险制度或基本医疗保险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医保、医疗、医药通过互动推动医改,也需要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经过五年的医疗改革,我们正在走向医疗保健和医疗保健。我们可以期待的是,在未来,重病患者将摆脱恐惧,有尊严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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