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在线北京3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在线记者董伟)今天,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要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备、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调的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中,公立医院和社会医院之间的空划分。
《纲要》提出,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建立起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但医疗卫生资源不足、质量不高、结构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部分公立医院扩张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纲要》着眼于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
按照《纲要》要求,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6张,其中公立医院3.3张,社会医院1.5张,基层医疗机构1.2张。
《纲要》要求,医院公里数和规模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其中,不仅县、市、省三级举办的综合医院数量有明确限制,其所办医院的床位数量也有明确规定。对于超过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减少床位,选择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和单体规模过大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部分公立医院进行拆分试点。
同时,《纲要》大力鼓励社会办医。要求到2020年,按每千名常住人口不少于1.5张床位为社会医院预留规划的空间,同时预留设置医疗科目和配置大型医疗设备的空间。同时放宽举办地和服务区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引导社会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发展专业化医院管理群体,支持社会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疗设备。
而且,根据《纲要》,社会力量还可以直接投资资源稀缺、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服务领域,也可以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共同举办新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