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昆明市民起诉医疗鉴定机构控告昆明市医学会。
被驳回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官渡区法院审理此案。
这是一起普通的索赔民事诉讼,但却是云南乃至全国罕见的诉讼:昆明市民胡先生及其三口之家起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昆明市医学会向官渡区法院提起医疗鉴定索赔。
今年10月13日,官渡区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胡先生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2月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驳回官渡区法院民事裁定书,指令官渡区法院进行审理。
病人生命的最后一程。
2013年3月1日,胡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出现胸闷、呼吸不适,前往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内科就诊。杨女士50岁。
该科的初步诊断是“左侧胸腔积液原因有待调查(①肺炎样胸膜炎?②结核性渗出性胸膜炎?③肿瘤胸腔积液?)"。当年3月15日,杨女士转入胸外科。3月20日,检查完成后,患者与医院签订了《胸腔镜左胸探查术同意书》。第二天,医生给杨女士做了“VATS(电视胸腔镜手术)左胸探查”检查和“左肺上叶楔形切除术”。术中冰冻病理结果为良性。当年3月29日,杨女士左侧胸腔积液,医生通过左胸穿刺进行微创引流。当年4月1日,杨女士出院,诊断为:“左侧胸腔积液(非特异性胸膜炎);低白蛋白血症。”
然而,杨女士出院后一直感觉不舒服。当年4月14日,杨女士因呼吸困难再次前往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右肺栓塞合并肺动脉高压,I型呼吸衰竭,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左侧胸腔积液待查(恶性胸腔积液待排)”。期间,医院给了杨女士两张病危通知书。
胡先生说,杨女士度过危险期后,医生让她回家慢慢调理,每天都要靠氧气维持生命。当年7月和8月,杨女士因呼吸困难两次前往昆明市中医院就诊。
胡先生说,杨女士住院时只留下了胸腔积液,但在治疗过程中病情持续严重恶化,患者怀疑医生早期的治疗措施有问题。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共同委托昆明市医学会对杨女士进行医疗纠纷技术鉴定。
2013年7月26日,昆明市医学会接受委托。医生和患者都向昆明医学会提供了自己的材料。同年9月2日,昆明市医学会主持鉴定前专家组抽签。同年9月11日,昆明市医学会召开鉴定会。
2013年9月15日,杨女士病情恶化,被紧急送往昆明市第一医院救治。当天,医院发出病危通知。此后,杨女士一直病重。今年2月11日,杨女士因病在昆明市第一医院去世。
根据死亡医学证明,杨女士的死因是呼吸和心脏骤停。
鉴定结果:“有不足但不是医疗事故”。
患者认为:“胸腔积液是呼吸系统的常见病。杨女士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期间,医院违反常规,诊疗手段不当,违背了杨女士的意愿,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杨女士病情没有好转,继续恶化后,医院当时没有采取更有效的治疗措施,没有请专家会诊,也没有转到更高一级的医院延缓病情。”
但医生认为:“杨女士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诊疗的医学原则和常规,对杨女士做出明确的诊断和告知,有适当的治疗措施。在提供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中,没有违反医疗原则和规范。”
胡先生说,当时家人希望通过科学鉴定查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是,有什么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构成医疗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患者是否有进行探查手术的指征;选择侵入式' ' VATS左胸探查术'是否正确?操作中是否有不当或意外伤害;左肺上叶楔形切除术是否违背医学惯例?医务人员履行职责了吗?"
之后,昆明市医学会向杨女士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昆医协字[2013]40号),并得出“不是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在本次鉴定的分析意见栏中,记录了一段话,大意是:根据专家分析,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患者杨女士的术前诊断结论成立;勘探和作业是适当的;昆明市第一附属医院存在病历书写不完善、医患沟通不充分等缺陷,但与杨女士目前的病情并无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