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com月4日消息:据《晨报》报道,朱晓在上班途中被送快递的小李打伤,朱晓被认定不负责任。之后,朱晓要求小李的物流公司赔偿,但公司以小李不是他们公司招聘的员工为由拒绝赔偿。因此,朱晓起诉物流公司和小李共同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昨日,记者从嘉定法院获悉,物流公司最终获得朱晓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共计15万余元的赔偿。
2012年8月24日,小李驾驶电动车送快递时与朱晓相撞。交警认定小李转弯时不让他直行后,他对事故负全责。事后,经过医院检查,朱晓是粉碎性骨折,住院19天。2013年1月,朱晓被司法专家评定为10级残疾。住院期间,小李支付了1.3万元治疗费。朱晓认为小李是物流公司的员工,是履行职责的行为,因此物流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但公司认为小李不是他们的员工,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为证明小李与公司无关,公司申请证人孟晓出庭作证。
孟晓介绍,他从2012年7月开始承包物流公司的快递义务,没有收到工资。根据外包协议,报酬按照交付量计算。虽然他的社保是物流公司交的,但是钱是他自己交的。小李是他招聘的员工,与物流公司无关。
法院认为,经营快递的义务对注册资本要求较高,孟晓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经营快递业务的资质。物流公司所谓的“承包”孟晓快递义务,其实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管理模式。所以要认识到小李是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因其履职造成的任何损害都要由物流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