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管理方案顺利实施,8月7日,徐州市第六医院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对徐农卫11号《2014年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管理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h/】分管领导李艳莲副院长分析了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100种疾病由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确定了分级诊疗的限额收费、定额补偿标准、管理办法和补偿办法。方案指出,纳入县级管理的所有疾病均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限额收费标准内的住院费用按60%补偿,且无免赔额线,超过限额标准的住院费用由就诊医院承担。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按非正常转诊给予30%补偿,由接收医院承担全部补偿费用。未纳入分级诊疗管理的患者在镇、县、市级以上医院住院,纳入综合补偿。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仍按原方案执行。
徐州市第六医院是铜山区的县级医疗单位,肩负着铜山100多万人的健康使命。为确保更好地落实实施方案,规范医疗行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徐州市第六医院将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控制纳入分级诊疗的疾病收费。加强抗生素、活血化瘀、神经营养等重点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使用。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遏制滥用药品、过度检查、滥用高值耗材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徐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