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出台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推动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各地科学合理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这是国家层面制定的第一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推动深化医疗改革、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举措。

《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是,在宏观调控下,适度有序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调整结构、整合体系、促进平衡为重点,以解决“做什么、在哪里做、做多少、做多大”等重要问题为重点,以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关系为重点。目标是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备、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调的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规划纲要》确定了五项具体任务。一是合理确定2020年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国家标准。综合考虑总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结合我国床位数的历史趋势,借鉴OECD国家人均GDP与2020年中国水平相当时的千人床位数,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常住人口床位数控制在6张。二是科学布局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建设数量和规模,明确各级公立医院适宜的单体规模,引导大型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规模,加强内涵建设。三是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我们将从床位标准、设备购置、政策支持等方面支持社会办医,明确到2020年,按每千名常住人口不少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时预留规划空间设置诊疗科目和配置大型医疗设备用房。同时,鼓励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共同组织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的限制。四是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人才配置、培养和使用的要求,提出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方向。五是加强联动和分工。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防治结合,建立分级诊疗模式,为群众提供系统、持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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