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h/】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优化重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革县域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特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纳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率达到65%,县域出诊率达到90%。

【/h/】《意见》提出,优化重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每个县(市、特区)设立1至3个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含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医疗社区,实现医疗社区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医疗设备和绩效的统一管理。完善村庄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乡镇卫生院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以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医疗设备、绩效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

【/h/】《意见》明确提出,改革县级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统一管理,成立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立医共体理事会。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调配医共体医疗资源,统一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一人事管理,实行编制和备案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单独核算、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行。统一医疗设备管理,推动实施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药品供应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和统一支付。统一绩效考核,按& ldquo允许两个& rdquo,合理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工资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学界自主分配。

《意见》要求建立医疗机构资源和服务的贯通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人员定期轮岗长效机制,组建县村三级人员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医防融合,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纵向延伸至村级,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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