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周桓通讯员/付欣)惠州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年度住院费用报销限额将分别提高至20万元和10万元。10月10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一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显示,从明年起,医保年度住院费用最高可报销50万元。此外,从下月起,惠州将为70岁以上老人购买综合意外险,赔付不受时间地点限制。
通知显示,2015年1月1日起,惠州将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增加门诊特定病种,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明确退休人员缴费满10年后的个人账户,增加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届时,惠州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年度住院费用最高限额将由职工医保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居民医保A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居民医保B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惠州市:银岭安康行动&现状;70岁以上老年人综合意外保险实施方案。根据计划,惠州市将从今年10月1日起为全市70岁以上户籍人口购买20元/人/年的综合意外险,赔偿金随时随地发放,费用由市、县(区)政府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