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单位透露自己的病情,会担心被歧视;如果逃避单位审核,就无法报销医药费,经济压力很大。对于武汉成千上万被单位投保的乙肝患者来说,这个选择让他们纠结。昨天《药费报销暴露隐私,你报还是不报?这篇报道在报纸上发表后,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人们通过网络和电话表示,乙肝报销应取消单位申报环节。
现状
单位5000多人没有乙肝的在职门诊治疗。
武汉乙肝门诊两年报销患者不到3000人。
武汉市疾控中心数据显示,武汉市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5.65%。据武汉381万参保职工统计,参保职工中HBV带菌者约21万人。医学专家表示,其中至少有6万人需要乙肝抗病毒治疗。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2年10月以来,本市仅有2800人在乙肝抗病毒治疗门诊申请重(慢性)疾病报销。
楚天黄金新闻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因隐私选择自费全额治疗的乙肝患者并非个案,很多患者忧心忡忡& ldquo公司声明& rdquo把自己的病公之于众,别无选择,只能自费,其中中青年乙肝患者居多。
据武汉多家单位社保管理人员介绍,与其他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如重度高血压相比,申请乙肝抗病毒治疗门诊报销的员工可谓& ldquo很少。其中,以退休人员为主。邹女士是一家国有企业的社保经办人员,她透露,该单位有5500多名在职和退休员工。去年单位乙肝抗病毒治疗门诊没有人申请重(慢性)病报销,但今年上半年申请了3人,都是退休职工。汉口某企业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400多名员工中,目前还没有人申请乙肝门诊报销。
声音
报销政策背离了减轻患者负担的初衷。
应取消患者向该单位的报告。
昨日,该报报道被新华网、新浪网、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网易等网站转发,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武汉网友李少茂提出,如果病人& ldquo对疾病的恐惧。无疑,减轻患者负担背离了医保政策的初衷。
昨日,全国知名维权律师、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书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拒绝录用或辞退劳动者。他认为,乙肝患者的病情是个人隐私,单位既没有权利也没有知情权。在武汉医保门诊治疗重(慢性)疾病时,要求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申报,使得乙肝患者隐私公开,明显违背上述规定精神。
至于核实患者病情的真实性,刘书庆认为按照目前的申请程序,不仅社保机构会筛选申请材料,指定医院也会进行专业、权威的鉴定。& ldquo这两个环节可以有效防止欺诈,根本不需要雇主审查& rdquo。
除了网友和律师,本报的报道也引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朱丽娅的关注。他还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分享了这份报告。他认为,武汉医保门诊重(慢性)疾病的治疗需要单位参保人由单位申报,这就使得这项惠民政策大打折扣。他告诉记者,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目前的制度和程序都得到了极大的优化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真正做到& ldquo以人为本。倾听人们的声音。
& ldquo如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和程序,出发点可以从& lsquo便于部门管理。过渡到& lsquo方便群众;,那么易茗的麻烦相信要少得多。& rdquo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赫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公司人员& rdquo我的身份已经逐渐淡化,但我更注重个人的作为& ldquo社会人。没错。她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和程序时,要多做换位思考,从被管理人而不是管理者的角度出发,为人民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