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津工商联:促进民营医院发展

【/h/】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从全国工商联获悉,福建省工商联、天津市工商联提交了《关于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政策落实。切实落实民营医院在医疗用地、税收、价格、定点医疗保险、人才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议自上而下加强政策执行监督评估,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首先要落实民营医疗机构要纳入定点医疗保险的问题。目前民营医院纳入定点医疗保险的比例还很低,公立医院一成立就纳入定点医疗保险,而民营医院成立一年后才能申请纳入定点医疗保险。建议进一步清除隐性路障,切实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医保定点医院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资质认定。其次,要有效解决民营医院用地问题。目前,公立医院用地由政府划拨,私立医院用地供不应求。建议相关部门重视民营医院用地,合理满足民营医院改扩建用地需求,探索设置定向招标拍卖条件,保障土地使用。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生多点执业实施细则。突破人才单位的一切约束,采取保留医生原有隶属关系、允许合同服务多个医疗机构、建立医生声誉制度、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等措施,实现多点执业。创新卫生技术人才管理机制,让卫生技术人才自由合理流动。

(2)科学规划布局,崇尚& ldquo专业知识、精准和卓越。发展。制定和修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其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时,应当科学规划和统一民营医院的数量、规模和布局。优先选择医疗保健机构和供需矛盾突出的特殊医疗服务机构,如康复、精神、妇女儿童、中医药、护理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方面控制局面。小,多,分散。医疗机构的设立,一方面鼓励发展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大型医院或专科特色明显的医院,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发展成为医疗水平高、技术含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大型医疗集团。

(3)完善监管机制,促进民营医院规范发展。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重点加强对民营医院医生资质、医疗行为、医疗设备、药品准入管理和执业的监管,有效约束违法违规行为;要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民营医院执业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不良行为评分和医生定期考核等制度。完善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院动态监管机制和年度考核制度,将所有医院从药品价格到诊疗环节与管理中心衔接。卫生部门可以有效监控他们的诊疗行为。要建立健全民营医院行业协会,为民营医院开展咨询、评估、审计和代理服务,逐步建立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和预警管理等民营医院信用评估机构和管理制度。

(4)缓解融资困难,加大金融部门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资金主要是自筹。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医院,根据银行现行规定,医院的土地和房产是不能抵押的。即使是招标获得的土地,只要标为医疗用地,标为房产为医院,就不能抵押。这使得民营医院的融资成本远高于公立医院。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利用政府信用平台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担保服务。金融机构应加大民营医疗机构融资产品的开发力度。

(五)营造有利于民营医院发展的舆论氛围。在加强对民营医院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规范民营医院行业行为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民营医院的良好氛围,消除社会对民营医院的偏见。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媒体不仅要报道民营医院的违规行为,还要宣传民营医院的积极行动。媒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广告的引导,多做民营医院的形象广告和公益广告,坚决不做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

据悉,全国工商联在本届两会上共准备提案80件,涉及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民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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