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综合医疗改革试点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近日,深化医药改革和综合医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徐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破冰”。
【/h/】据介绍,公立医院改革是摆脱“以药补医”,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员编制、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同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合理的控制。
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
【/h/】规划中,制定完善了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制定地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主要经营三级综合医院,包括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一所三级中医院,以及精神病学、儿童、传染病、妇幼保健、口腔、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各县(市)、铜山政府主要经营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贾汪区政府主要经营综合医院,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儿童、妇幼保健、感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基本功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常住人口千分之四以上的,原则上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借钱建公立医院。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特殊医疗服务供给。
加快建立。
现代医院管理系统。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积极探索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途径。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公立医院设立、人员规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法定代表人聘任等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为日常办公室,它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经营权,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探索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科学合理。
可持续补偿机制。
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改革。在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奖金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政府投入水平、医保支付能力、人民群众医疗负担等因素,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价格改革政策,制定实施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改革定价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医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药服务价格,提高不同等级、不同技术水平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差异;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的政策衔接,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成本控制、基于合理成本定价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序解决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的检验治疗价格,到2017年将公立医院药品占比降至30%以下。
研究制定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控制体系,加强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超检查、超用药、超服务。积极鼓励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和设备,切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支付约束功能,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及时结算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资。2015年底前,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医疗资源规划配置要求的公立医院的投资政策,落实中医医院倾斜投资政策。将经批准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逐步予以解决。
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监督和绩效评估。
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经济运行和医疗服务绩效的监管,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人民满意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院长任免和收入挂钩,服务效率高、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医疗机构应适当增加薪酬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公立医院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信息并公开。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及相关系统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及时整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