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布局不合理,公立医院规模扩张过快。《纲要》坚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做什么、在哪里做、做多少、做多大”四个问题。
公立医院可以加到50万人以上的县。
《纲要》指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县级医院、地方办医院、省级医院、部门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等)。).县级以下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两类。
其中,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置原则包括:设置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根据县级地区常住人口原则,因中医药资源不足,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室。50万人以上的县可以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按照地级地区常住人口数量,每100-200万人设置1-2家综合医院,服务半径一般在50公里左右。人口稀少地区的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在地级地区,应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肿瘤、传染病等城市专科医院。
在省级区域,根据需求,每1000万人规划1-2家省级综合医院。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规划设立省级专科医院。省级区域将形成功能相对完备的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提升能级、辐射带动的原则,在国家规划布局中设立多个科室办医院。
每万名居民将有2-3名全科医生。
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公报,2013年每千人床位数为4.55张。
《纲要》提出,到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每千名常住人口6张。其中,医院有4.8张床位,初级卫生保健机构有1.2张床位。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不超过3.3张,计划空床位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的比例预留给社会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变化趋势,结合床位使用率、住院率、平均住院天数等数据,考虑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专家对2020年卫生服务需求进行了预测,同时参考国际标准,建议2020年千人床位数为6张。这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适度发展,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综合考虑人才、床位等资源要素协同发展、成本增长可承受性、信息化带来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结果。是比较合适的尺度。
《纲要》提出,到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达到每千名常住人口2.5人和3.14人,医疗与卫生的比例达到1: 1.25,公共卫生人员达到每千名常住人口0.83人。据2013年统计,全国每千名常住人口中,执业(助理)医师2.06人,注册护士2.05人。
《纲要》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以上。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蓬勃发展的全科医生体系,基本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基层”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拥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尚未到位,医生补药机制尚未打破,科学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发展的问题。公立医院扩张过快,部分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推高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医院的发展空。
《纲要》提出,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人床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医院床位一般在500张左右,人口超过50万的县可适当增加床位。人口超过100万的县的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城镇综合医院床位一般在800张左右,人口500万以上的城镇可适当增加床位,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级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在1000张左右,但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医院床位规模应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公立医院新增床位达到或超过1500张后,其床位增加情况必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纲要》还指出,公共医疗服务体系仍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坚持保障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危重疑难疾病诊治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按照公共医疗服务体系承担70%的服务量,确定公共医疗服务体系与非公立医院之间的资源比例关系。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同举办新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立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模式。(记者白剑锋)
(来源标题:未来5年医疗卫生服务规划拟预留空间社会医疗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