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率85%。
有效破解& ldquo医疗问题。困难方面,宝鸡综治办牵头协调司法、公安、财政等部门,找到了依法有效预防和规范医患纠纷的新途径,得到了国内和省内相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从源头上防止纠纷发生。
紧跟医德医风建设。
多年来,宝鸡市卫生部门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并把& ldquo平安医院;建设是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从而促进行业化解和系统防范医疗风险。
【/h/】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落实医、护、技、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业资格监管,防止发生纠纷。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体系,不断规范服务流程,紧扣医德医风建设主线,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提升医疗质量,防范医疗服务过程中的纠纷。
加强医院医疗纠纷三级预防体系建设,重视和加强科室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家属的有效沟通,提前介入化解医患潜在矛盾,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
【/h/】宝鸡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以医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建立健全独立调解医疗纠纷的职能部门,构建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防范纠纷发生。
制定特殊政策。
确保受影响的一方获得快速索赔。
【/h/】《宝鸡市医疗纠纷调解处置暂行办法》由宝鸡市制定,并于2014年底在市政府文件中颁布实施,标志着宝鸡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走上了依法依规多元化处理的新阶段。
【/h/】2015年1月,成立宝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独立于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社会第三方调解机制。截至2016年6月底,宝鸡市医疗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患纠纷68件,立案调解成功58件,成功率85%。
【/h/】为做好纠纷调解与按责理赔的衔接,宝鸡市及时制定了《宝鸡市医疗责任风险准备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确保患者在医疗纠纷调解后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理赔。
【/h/】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优质服务意识和医疗风险意识,《办法》规定,对连续三年医疗纠纷赔偿金额不超过医疗责任风险准备金50%的医疗机构,下一年度将降低30%的筹集基数。对医疗纠纷赔偿金额连续两年达到医疗责任风险准备金90%以上的医疗机构,明年提高20%的筹集基数,对医疗纠纷赔偿金额连续三年达到医疗责任风险准备金90%以上的医疗机构,明年提高30%的筹集基数。这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就应该更加重视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纠纷。
探索医疗纠纷的成立。
第三方调解机制。
【/h/】为提升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公信力,宝鸡市医委会始终坚持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联合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及时向医院所在地综治维稳部门、公安部门、卫生规划部门报告,由综治部门牵头。呼吁涉及纠纷的镇、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及时介入,提前做好患者家属的工作。公安部门立即出动警力控制局面,造成了震慑,依法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
【/h/】配合市公安机关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形成医警互动、民警驻点医院、协同医院共同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h/】2015年,宝鸡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受理鉴定申请22件,结案21件,结案率95.45%。2016年上半年,医疗纠纷同比下降30%,群众满意度从92.6%上升到95.2%。
宝鸡市探索建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已成为宝鸡市公立医院& ldquo管理、运行、评估和调整。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丰富和拓展宝鸡医改模式注入了新的内容,得到了国家和省内有关方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