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一两个品种暂时涨价,就否定药品价格放开的意义。”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政策在中国已经实施了15年。在这次改革中,NDRC在价格管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牛认为,新药价格政策仍处于药品市场市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过渡期,与政府、药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必须有一个适应期。药品新价格政策的重点是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让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药品价格。
药品价格改革前,药品在患者手中一般经历三个阶段的“讨价还价”,即市场零售指导价、政府采购价和医保支付价。市场零售指导价取消后,大部分药品的价格仍要由政府采购和医保控制。即使是专利、独家药品,也不能因为市场优势而随意高价报价,政府肯定会通过多方参与的公开透明的谈判机制,推动其形成合理价格。“降价不是改革的目的,而是让药品价格回归到空的合理区间。如何让患者看到疾病,得到科学合理的治疗,是包括药品价格改革在内的医疗体制改革的关键。”
许多专家认为,放开药品价格只是医疗改革的开始。目前药品价格越高,医院奖金收入越多。如何斩断“以药养医”的做法,如何让医保在药品价格中发挥作用,如何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的福利,也需要配套设计。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约1.15万亿元,医院市场药品销售规模约9423亿元,零售药店市场规模约2040亿元。也就是说,患者在医院购买的药品占药品销售总额的82%,医院能够销售的药品和价格取决于政府部门控制的招标中心。
在以药养医机制没有被打破,医院绩效和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没有被突破,医生身份定位问题没有解决的背景下,取消药品价格限制反而可能帮助医院只卖高价药,诱导医生只开高价药。“招标机制和医保支付体系,如果这两个领域的改革不配套,所谓的‘放开药价’对医药市场良性竞争的影响有限。”
要让低价药进入普通百强,就要加快医改,让医院愿意采购、医生愿意开药,打通生产、医院、销售的全流程。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调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药品采购也要增强医疗机构的参与度,鼓励医院以优惠价格分批采购低价药品,以优质服务保障低价药品及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