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秦王。
【/h/】近日,《绍兴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发布,也意味着我市将全面启动试点工作,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新格局。其中,我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将拉大,以医保政策“杠杆”推进“基层首诊”制度。
第一次去社区。
会报销更多。
今年,我市与温州一起被列为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城市。根据部署,到2016年,全市将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新型分级诊疗机制,实现基层常见病首诊,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新印发的《方案》列出了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推进时间表:9月至11月,市级、越城区、柯桥区率先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各区县(市)全面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们生病时习惯跑大医院,最终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医疗资源供给不足,而社区医院患者较少,无法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分级诊疗是指对医疗、常见病或小病进行分级治疗,患者需先去社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如果是大病,会由社区医院转诊到大医院。患者病情稳定后,再转回社区,社区医生回访随访。分级诊疗可以合理分流患者,有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h/】记者了解到,我市推进分级诊疗将突出政策导向,即利用医保政策杠杆引导患者在基层进行常见病首诊。“适度调整报销比例,打通基层、县级医院与区外医院的报销缺口。”根据《方案》,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基本普通门诊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由现行的35%提高到50%(一个医保年度累计免赔额线为50元),一个医保年度累计净报销限额提高到500元/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报销免赔额由400元降低至200元。
此外,基层转诊到大医院和直接到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会有差距。根据《方案》,各区县(市)参保人员跨区就医,必须出具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转诊意见后,方可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未转诊到区外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应在原基础上降低5%。
【/h/】记者了解到,为实现便捷高效转诊,我市将建立双向转诊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和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在线门诊、申请和受理住院预约。按照“社区预约优先”的原则,各种门诊号、住院号的来源优先于基层。
优质资源下沉。
会有更多的“医学协会”。
分级诊疗体系的核心是实现基层首诊,基层的人员和技术是让群众放心首诊的关键。在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中,我市将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实现城市与基层资源共享,促进卫生资源有效利用,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和水平。
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16年底,全市各区县(市)每年至少建成1~2个医疗综合体。此外,我市将积极开展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建设,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3~5个医疗共享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垂直流动,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h/】同时,《规划》提出,全市将进一步扩大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到2014年底,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接收人员总数达到80万人以上。通过全科医生的有效签约服务,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任度,提高基层首诊的数量和质量。
自2010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种类少的问题一直是公众反映的焦点,因为社区医院缺药,一定程度上把小病患者赶去大医院。对此,《方案》还提出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置。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适当增加药品品种,住院床位最高可在原目录基础上增加10%,新增药品主要保障抢救危重药品。其中,对于医疗联合体单位,允许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上级医院目录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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