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与各地的政策有关。那么,我市市民如何提取公积金呢?对此,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有关情况。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民必须到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管理部门服务大厅办理。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要核实的事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一)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担保逾期超过6个还款期的借款人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的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2 .调离本行政区域且户口迁出本市辖区的。

3.在国外定居的人。

4.与单位关系终止(解除)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未再就业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解除(终止)与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

6 .企业合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进行一次性安置。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8.任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合法的继承或者遗赠手续。

(二)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担保逾期超过6个还款期的借款人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

1.一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和公寓式住房)的,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 .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4.被纳入本市(含市辖区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无房,租赁住房租金支出超过年收入25%的。

5.家庭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劳动者及其子女考上大学。

6.【提取大病公积金】职工及配偶、子女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当年自付医疗费超过2万元(含)的。

(3)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停止缴费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全额提取其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注销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提取账户内住房公积金,需携带身份证;如果是配偶代理,需要提供配偶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财务人员代理的,提供员工身份证和财务人员身份证。其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供委托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员工身份证。

(二)职工提取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提供《休假(退休)证》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退休证明,或提供养老证明。

2.转出行政区域且户口迁出本市辖区的,提供转出地人事组织部门批准的转出令和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出国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和出国定居证明。

4.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合同证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合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一次性安置,并提供企业合并破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职工与企业签订的《买断工龄合同》。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书和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任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供存款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死亡宣告证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权利证明、公证书。

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的,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不低于购房款30%的发票;购买安置房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购买时间以签订合同或首付款发票(收据)为准。(二)职工自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自建、改建、大修发票(收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及其他建设费用发票。建房时间以合同签订或建房款发票(收据)为准。(3)购买二手房,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发票、产权交易审批表。购买时间以缴纳契税为准。

10.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借款合同》、《银行借据》、《银行还款资产负债表》。

11 .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提供身份证。

12.纳入本市(含市辖区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无房,租赁住房租金支出超过年收入25%的;提供租房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收入证明和年度租房发票。

13.家庭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子女考上大学的,应当提供子女入学通知书、当年学杂费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

14.职工、配偶、子女患有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当年自付医疗费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提供患者诊断证明、病历、当年医疗费用专用发票、当年医疗费用报销单据、户口簿或与员工身份关系证明。

15.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停止缴费,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申请人提交的回避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并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当面告知申请人。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热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