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两类医保参保人明年起享生育医疗费

AsiaInfo。com(记者马贝)从明年起,参加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使其成为新疆首个实施城镇居民灵活就业和生育医疗费用新政策的城市。

11月25日,据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新政实施前,灵活就业人员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报销,只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才能享受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新政策,对已参加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两年以上的人员,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定额补贴标准:自然生产2000元;剖宫产3500元。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定额补贴标准:自然1000元;剖宫产1750元。

同时,两类参保人员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孕期、产期、产褥期医疗费用,按照参保险种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相应险种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但需要提醒两类参保人员中的准妈妈,必须到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也可以刷卡实现当时即时结算。

另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有灵活就业人员35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59.2万人。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两类医保参保人员从明年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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